能力作风建设年|疫情无情人有情,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05-11 09:49:03
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23日,原告某银行与王某签订信用卡申请表及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时偿还借款,经原告银行多次催收,已导致逾期,故原告银行诉至法院。鉴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承办法官考虑到受疫情影响,王某无收入来源,生活拮据,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努力平衡双方利益。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官释法:法院调解有利于妥善的解决纠纷。法院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互相谅解、自觉让步、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通常不上诉、不申请再审、不再上访,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既稳定了社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免去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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