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张莉(化名)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自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同江市人民法院发布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张先生与李女士(化名)原是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由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父母双方矛盾尖锐,缺乏对女儿的关心关爱,这对还是未成年人的张莉产生了许多不良影响。
少年法庭审判员陈美娜在处理该案时,强烈觉察到双方尖锐的矛盾已对女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损害,严重影响了女儿的思想、情绪和价值观念。“夫妻双方经常争吵,家庭氛围不和谐,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下,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陈美娜说道。
5月26日,同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其接受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强调了离异夫妻的关系对小孩成长和学习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反省和纠正在子女教育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法和建议,并告知双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同时责令二人应妥善处理纠纷,不得在未成年子女面前攻击对方,要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双方当事人表示会进行自我反省,并对法院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和感谢。
法官提示: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对于孩子而言,父母双方都不“缺位”的爱,才是他们成长道路上最好的“营养剂”。随着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也让更多家长认识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