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09:16:39
公告
黑同法刑公告[2022]1号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闻国正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现被告人闻国正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明达成和解。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将和解协议公告如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闻国正3日内一次性赔偿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5 000元。
本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内对本和解协议持有异议的,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我院。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郁安民,联系电话:0454-2949010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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