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争分夺秒抢占执行先机,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3年11月,被告吴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刘某借款。2014年3月到期后,刘某多次催索,吴某均搪塞不还,躲避债务,原告刘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由被告吴某向原告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调解文书生效后,被告吴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于2017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展开网络查询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吴某联系,但是该被执行人一直不出面,后吴某失联,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吴某的调查,多年来一直积极深入吴某所在村屯寻找线索,终于在近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在青河镇承包约150亩土地种植黄豆,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在吴某家里找到堆积待卖的粮食,执行干警立即对粮食拍照,固定证据,在证据面前,吴某无法辩驳。
在村委会的帮助下,联系到粮食收购公司,于当天深夜完成粮食的售卖。售粮款刚好用于还清刘某债务,但考虑到吴某明年种地需要种植成本,干警经过近两小时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吴某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刘某本金,剩余利息明年偿还。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抢占执行先机,注重善意文明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又最大限度保障了被执行人生产生活,体现了执行干警用高效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