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同江法院经过精密部署安排,组织开展雷霆执行攻坚行动。
于某与赵某买卖合同一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3800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赵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赵某既未履行,也未按时到庭。后执行法官又上门通过其家人向赵某送达执行传票。对于法院的传唤,赵某均拒不到庭,甚至更换手机号码,执行干警最终未见到赵某本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然而执行干警没有被困难阻挡,经过几日的寻找,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赵某的下落。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前往被执行人赵某亲属家对其进行拘传。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赵某被顺利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赵某释法明理,阐明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教育,被执行人赵某后悔不已,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赵某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场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此案顺利执结。法院对赵某采取的司法强制措施,既是一次普通的执行行动,也给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彰显了法院强大的执行力与高效的行动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同江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失信惩戒、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以雷霆之势展现执行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