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脏乱差,我才不交物业费呢!”
“我们尽心尽力提供服务,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来看看同江法院是如何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
2015年至2022年期间,同江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在收缴物业费时,小区部分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故物业公司将20户欠费业主诉至法院。
法院干警审查相关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理清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一些硬件设施配备不足、环境卫生差、暖气不热等因素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再加上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与业主期望值之间存在差距,也导致部分业主不愿缴纳物业服务费。调解员通过释法说理,向业主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对业主所反映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的瑕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理解与沟通的平台。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最终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并放弃追缴滞纳金,业主们同意支付各自拖欠的物业费,最终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同江法院一直致力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截至目前,2023年诉调中心共受理案件271件,其中委派调解成功240件,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同江法院会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将诉前调解工作做实做透,更好地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