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丨普及《湿地保护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6-27 14:41:2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也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三十一周年,为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环境的强大共识。6月10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应市林草局邀请,共同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也是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立法,为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普及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江大河和重点湖河湿地滩涂保护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认识到实施《湿地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知晓湿地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提升全社会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资源意识,激发了群众参与湿地保护自觉性,有效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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