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代为领取执行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08:57:56
本案在执行同江市润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左言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黑0881执374号案号,因(2019)黑0881民初8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同江市润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后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刘晓龙为清算组组长,刘晓东为组员会计收纳,顾将于2026年6月3日到账124000元案卷付给刘晓东,公示期为7日。
特此公示
同江市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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