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法院在“司法管理深化年”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作者:胡丹 发布时间:2012-07-02 15:24:44
在深入开展“司法管理深化年”活动中,为加强司法管理,推进均衡结案,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同江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一是以判决案件为抓手,提高判决案件的质量。为提高判决案件的质量,对所有抗诉、再审已宣判未生效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不满、不服或提出上诉的,由承办法官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将案卷材料一并送往审监庭审查,审监庭在上诉期满前将审查结果报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
二是以裁判文书为抓手,加强裁判文书的写作。为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所有裁判文书须过三关才能向当事人送达:第一关是承办法官签名,第二关是分管院长签发,第三关是案件承办人在分管院长签发后二日内交审监庭评查,审监庭五日内评查完后并写出评查意见再交由案件承办人,然后承办人才能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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