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同江法院为更好的建设 “学习型法院”,开展“三个抓手”活动增强法院干警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同江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抓率先垂范,为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法院党组在建设学习型单位过程中,努力把自身打造成学习型的领导集体,团队学习的带头人。坚持每月学习制度,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在党组成员内部形成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学习后在党组成员内部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活动。
二是抓建章立制,确保学习活动有章可循。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习培训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同江法院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每名干警年学分为80分,其中必修课学分50分,选修课学分30分;班子成员年学分为100分,其中必修课学分70分,选修课学分30分。同时并下发了2012年度干警培训计划安排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批分层次进行学习;每次学习结束后进行反馈跟踪,通过“学习质量调查表”了解学习效果,总结改进学习工作。从制定计划到跟踪调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习管理程序。此外,把学习和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作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同时督促开展全员学习,学习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对部门负责人共性管理考核指标项之一。
三是抓学以致用,确保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的最初目标,就是为了要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以致用的效果。使干警熟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将所学运用到实践当中,减少错案发生。把学习活动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当作推动工作强大动力,正确处理、统筹规划好学习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了工作和学习 “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