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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人民法院便企措施

发布时间:2012-11-13 09:47:31


  一、快速立案。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将上门为其办理全部立案手续,避免其上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因业务工作忙碌而带来的奔波之苦。

  二、实行一条龙服务。 对立案工作实行“一次你走好,两次我上门”的30分钟限时服务。到法院申请立案,凡是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案件,立案庭从审查、受理、通知交费到排期,四项工作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即使到了下班时间也应一次办完。如因法定原因无法办完的,立案人员应在第二天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绝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三、 企业预约立案服务。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法院上班时间来办理手续的,可以通过立案热线电话预约,把立案时间安排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

  四、实行立案引导员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时,第一次接待的工作人员将负责引导当事人办理有关立案手续,对因手续不完备不能立案的,引导员应负责解释清楚,并告知其应补充材料的具体名称。

  五、全面疏通邮寄立案的渠道。外地当事人不能直接到院起诉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手续。法院将指定专人,保证在收到有关手续后,7日内以邮寄的方式给予准确答复。

  为保证上述制度不流于形式,同江法院同时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除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外,还将按照该院文明服务的有关责任追究办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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