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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法院打击老赖敢“亮剑”

  发布时间:2013-06-19 09:20:19


    家住同江市金川乡金江村的吴兵拿到刑事判决书时,多少有点庆幸,要不是自己“看事”,在公安侦查时就把欠款还上,这次没准也被判了实体刑。吴兵2011年向本村村民侯家鹏借款7万元,约定到三个月后还款,到期后,吴兵却未能还款,侯家鹏向法院起诉,判决吴兵还款本息7万多元,判决生效,吴兵仍未还款,到执行时,法院查封了吴兵平房和吴兵担保人吴清志的黄豆200袋,吴兵明知法院已查封,却将查封的卖给袁某,拒不履行,担保人吴清志也将法院查封的黄豆抵债给舅哥王某,随后吴兵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此案,以拒不履行判决罪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将其抓获。吴兵一看事情不妙,赶紧筹集资金把欠款本息还给了原告侯家鹏。移送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理,判处其有期一年缓刑二年。而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郭凤初就没有吴兵幸运了。郭凤初2011年12月16日向李胜田、李胜得、李胜强、刘凤忠四原告借款本息合计6万多元,虽然期满后还了几千元,但还剩5万多元未还,四原告多次索要,郭凤初拒不还款,为了躲避债务,郭凤初与妻子陶士玲办理了离婚,并将家庭财产全部归于妻子名下。在执行中,同江法院查封的收割机一台也被郭凤初变卖,同江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侦查,以拒执罪起诉郭凤初。2013年5月29日,郭凤初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在法院的主持下,郭凤初的前妻陶士玲与四原告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用十五年土地使用权偿还了债务。郭凤初赔了夫人又折兵,等待他的是两年的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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