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开展好“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两个年活动,深入落实“评、学、改、树”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地走进群众、走进基层,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我院决定开展“评、学、改、树”下基层摄影展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两个年”活动为主题,用镜头传达法院在转变工作作风、走进群众、走进基层过程中的精神风貌,展现法院工作人员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公信力的提升,促进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
二、参加对象
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三、作品要求及参加方式
(一)作品拍摄内容包括:走访风采、工作镜头、文体活动、风景人物等内容,要紧扣“评、学、改、树”下基层的主题,体现正面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所有作品文件名须标注照片名及作者(格式为:照片名—作者,作品需附简要说明),每个参加部门至少有2人提交不少于2幅作品。
(三)作品必须是由本人完成的原创作品,谢绝提交他人作品参赛,谢绝电脑合成或改变原貌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四)作品须提交数码作品,采用jpg格式,如相机拍摄每张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如手机拍摄每张大小不低于200万像素。
(五)相机自备,也可到政工科借用。
四、奖项设置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精美奖品一份;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精美奖品一份;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精美奖品一份;
五、评奖办法
(一)采取综合评分制:评委组评分占30%,干警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评分占70%,以分数多少记名次。
(二)优秀作品将于同江法院网公开展示,并向市宣传部、市中院及各媒体投稿。
(三)其他事项
1、评委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及各部门推荐一人组成。
2、评选以思想内容、构图、色彩、用光、创意进行综合打分;
3、活动作品默认为不再保留版权,允许本院在其他报刊上使用。
六、活动实施过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3年7月1日至9月20日。
(二)作品评选阶段:2013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三)作品展示、表彰阶段:2013年9月28日。
七、参赛作品投送(各部门自行投送)
电子邮箱:huqingsheng.126.com@126.com(注明:摄影作品,也可以以U盘报送到政工科。
同江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