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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法院院长参与案件审理 推进院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7 09:37:23



    11月3日下午,肖某某滥用职权一案在同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同江法院院长吴皓琨担任审判长。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直接地指导审判与执行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江法院推行院长带头办案制,院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一、推行院长办案制,解决审判资源不足问题。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线法官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逐渐突出,院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不仅有助于解决审判资源不足问题,同时还利于院领导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

    二、推行院长办案制,利于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院长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不仅在广大干警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同时,通过院长零距离示范引领,对普通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起到直接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法官的迅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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