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要借款未果 殴打拘禁被抓
作者:陈楠楠 发布时间:2015-10-27 15:16:36
近年来,一些放债老板因追不回债务,便雇人采用拘禁和殴打等非法手段,逼迫欠债人还钱。非法拘禁案件不断呈现,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稳定秩序。2014年10月,同江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有力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12月份,受害人沙某、孙某、李某等13户村民先后在路某处借款135万元,约定2014年3月还款。然而,到了还款日期,沙某、孙某、李某等人迟迟不还。路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14年10月找到裴某、许某帮忙要债。裴、许二人将受害人沙某、孙某等四人从富锦市二龙山镇永丰村带至同江市东明农机合作社办公室内,对四人进行殴打、拘禁讨要借款,致使沙某、孙某受伤。
债主要钱心切,大多会纠集社会人员帮忙要债,但正由于这些社会人员的参与,很多讨债案件都伴有殴打、恐吓、威胁受害人的情况,甚至导致欠债人受伤。这种非法限制人身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为此,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许某因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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