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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人民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和法官考评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4-13 13:54:40


   4月7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正式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和法官考评委员会。这是该院全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切实保护法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举措。

    根据《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同江市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前期经过投票选出的法官代表共7人组成,由党组书记、院长雷阳担任委员会主任,政工科负责委员会具体工作。法官考评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前期经过投票选出的法官代表共9人组成,党组书记、院长雷阳担任委员会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作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后,法官一旦遭遇人格尊严、名誉受到侵害,自己及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被侵害等七种情形,可向委员会申请援助,对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委员会可代为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法官考评委员会的成立实现了法官考核工作的整体化、常态化、科学化,有助于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办案情况的监督,增强司法人员办案的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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