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王彦东同志为同江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19-11-07 14:32:53
11月6日,同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同江法院党组书记王彦东为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并现场举行颁发任命书暨宪法宣誓仪式。
王彦东在供职发言中表示,一要努力提高素质,尽快适应工作角色,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要全面履职尽责,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主动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严肃公正执法。四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用人格力量影响和带领班子,以表率作用树新风,用公正廉洁扶正气,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公仆。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戈对代院长王彦东及法院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希望王彦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团结班子成员,做好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同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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