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指示精神,出奇招巧妙解决执行难,在依法法使用常规方式但不凑效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寻求结案方式新突破。
一、对被执行人“老赖”们在市电视台集体曝光,责成限期履行债务,年初依法将25人进行了曝光,致使16人自动履行债务,事后他们表示曝光让其很丢面子,失去诚信也就失去了生意、失去了做人的根本。
二、对在俄罗斯国经商或出劳务的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的方式。同江市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近年来借助口岸优势不少人腰包鼓了,但也有部分商人借助长期在俄拒不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回国的消息后,积极与边检、海关等有关部门协调,果断采取限制出境的执行方式。下年来该院共限制出境5人次,案件全部结清,有效地发挥了限制出境的执行效力。
三、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有一技之长以肯出卖劳动力的当事人积极过行联系让其就业挣钱还债。此类案件有6件,执行法官积极与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所和有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联系,为被执行人介绍职业,其中有5人鉴定了劳动合同顺利地履行了债务,有1人直接为申请执行人干部瓦工活折抵债务。
通过千方百计想办法,想方设法谋出路,法院成功地执结大量疑难案件,使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都大幅度地提高,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2%和15%。真正做到让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再是法院出具盖红章的“白条”,而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