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刚一行3人到同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座谈会上,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彦东详细汇报了同江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法官会议制度落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案件评查开展等工作情况,认真剖析了同江法院民商事工作在审判管理、沟通协调、业务能力、裁判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从规范司法行为、抓住关键环节、深挖法官潜力、加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入手,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质效。
听取了工作汇报后,王刚对同江法院上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并与民事审判战线法官就一些具体案件处理进行了交流,对民商事审判部分共性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落实好主审法官工作会议制度,充分认识主审法官会议在规范审判权运行、降低法官职业风险、确保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有关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有效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运行。二要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不走过场,真评实查,通过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促进全体法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开展工作,切实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高效运行。三要强化法官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干警学习法律业务,加强对《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九民会议纪要》和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研究,全面提升法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