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同江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佳木斯市委、同江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推动查纠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方面: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召开党组会议3次,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推进会3次,及时传达省指导组及同江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工作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深入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引导干警增强自查自纠的政治自觉。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同江法院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全院115人(其中正式干警68人,聘任制干警47人)均参加了谈心谈话,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覆盖,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组织个人自查申报。印制《法院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组织68名在编干警如实填报,全面、如实说明情况,填报率达到100%。主动自查申报、说明问题16个,涉及干警14人,经过梳理对11人按照“自查从宽”原则进行组织处理,1名同志警告处分,4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四是认真开展检视剖析。法院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共查摆出42个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19个,并制定了23项整改措施。
二、组织查处方面:一是线索核查到位。接收上级法院及县市教整办21件,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2件,省指导组交办线索25件案件,查结率100%,查实率6.25%。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按规定时限核查完毕。二是评查重点案件。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暂予监外执行共77件案件进行评查,均已评查完毕。三是智能化数据排查。对全体干警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数据排查,对存在漏报问题的2名干警给予批评教育。截至目前,组织查处干警4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处理干警人数分别占比50%、50%。
三、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同江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问题和四方面突出问题。二是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座谈,征求意见建议7条,在法院官网公布顽瘴痼疾清单,公布顽瘴痼疾整治监督电话。三是整治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记录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信息4条,均不属于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发现问题干警2人,1人由同江市纪委监委给予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发现问题干警1人,给予提醒谈话;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方面,涉及问题干警5人,给予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发现问题干警1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发现问题干警2人,1人同江市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给予批评教育;乱执行、侵害人民群众问题,发现问题干警3人,1人同江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1人给予政务警告, 1人提醒谈话。
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进网格、学东莱、办实事”主题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普法进校园、干警入网格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优化诉讼服务流程。
五、建章立制方面:按照全省法院“一体化”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制度34项,有效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形成制度约束长效机制。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