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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付信息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4-04-07 14:15:09
附件 1
退付信息确认
书
同江市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20 ) 字 号 书确定的诉讼费承担数额,我(单位)应承担诉讼费
元,需退还诉讼费 元。
办理人本人提供退付银行卡(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精确到支行):
联行号:
诉讼费退至此卡(账)号,即视为本人收到诉讼费退付款。
办理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
备注:1.需提供一类银行卡。
2.银行卡状态必须是正常,并开通现代化支付功能。
3.上述问题可提示办理人与银行沟通。
办理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退付信息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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